泸县从今年11月份起在两个乡镇试点农村社会保障工作。按照“政府组织引导、农民自愿参加、个人缴费与集体补助、政府补贴的统账结合模式”,参保人员个人按上年度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%和50%选择缴费,累计缴费15年以上,个人帐户实行完全积累,实帐管理,政府补贴资金进入社会统筹帐户。该项工作的实施极大的推进了城乡统筹建设,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步伐。(完)泸县政府办